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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资威胁不让离职怎么办

贺贤琴 律师
贺贤琴 律师

四川超跃律所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事务,

当用人单位以工资威胁不让离职时,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以工资威胁不让离职怎么办

1. 了解自身权益:劳动者享有离职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进行限制。

2. 与单位协商解决: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按照法律规定离职的意愿,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防后续出现纠纷。

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与单位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以工资威胁不让离职等违法行为,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工资。

4.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标准以及离职情况等相关证据。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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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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