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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离婚小孩怎么判

周兰 律师
周兰 律师

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怀孕期间离婚,由于孩子尚未出生,不存在实际的抚养权判决问题。待孩子出生后,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存在特殊情形时,也可能由父亲抚养。

怀孕期间离婚小孩怎么判

1. 怀孕期间离婚时孩子的状况:在女方怀孕期间双方离婚,此时孩子还未出生,所以在离婚诉讼中不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判决。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就孩子出生后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约定,比如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承担、探视权等事项。

2. 孩子出生后抚养权的一般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两周岁以内的子女,通常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依赖母亲的哺乳和照顾,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能给予孩子更细致的关怀,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 特殊情况下抚养权的归属: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孩子也可能由父亲抚养。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

4. 抚养权的变更:即使孩子出生后抚养权判给了一方,在后续的生活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情形,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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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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