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媒公司骗签合作协议后,可通过收集证据、与公司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被传媒公司骗签了合作协议怎么处理
1. 收集证据:这是关键的第一步。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被欺骗的证据,比如与传媒公司相关人员的聊天记录,其中若包含对方虚假承诺等内容;通话录音,记录下对方欺诈的言辞;合同文本,仔细查看其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条款;以及其他相关的书面材料等。这些证据将为后续的处理提供有力支持。
2. 与传媒公司协商:尝试与传媒公司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对方的欺骗行为,并要求解除合作协议。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以证据为依据,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等。
3. 申请调解:如果与传媒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比如消费者协会等,这些机构具有一定的调解经验和资源,能够协助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4. 申请仲裁:若合作协议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程序简便、效率较高等特点,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裁决。
5. 提起诉讼:当其他途径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撤销该合作协议,并要求传媒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