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同意迁坟,政府一般会先进行沟通协商、宣传解释政策,若仍不同意且该迁坟项目合法合规,政府可能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包括作出补偿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不同意迁坟政府怎么处理
1. 沟通协商与政策宣传:政府相关部门会与不同意迁坟的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其不同意的原因。同时,详细向当事人宣传迁坟的政策依据、目的和意义,以及给予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等,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
2. 组织听证:如果当事人提出合理的诉求或者对迁坟方案存在较大异议,政府可能会组织听证。在听证会上,当事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答和说明。
3. 作出补偿决定:若经过沟通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政府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会明确补偿的方式、金额、安置地点等内容。
4.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会对政府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虽然迁坟与房屋征收不完全相同,但在行政程序和强制执行等方面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