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除有犯罪记录的员工,主要依据可能是员工入职时隐瞒犯罪记录构成欺诈、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公司开除有犯罪记录员工有何依据
1. 入职欺诈:如果公司在招聘时明确要求应聘者无犯罪记录,员工在入职时故意隐瞒自己的犯罪记录,这种行为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公司可以此为由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若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有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录用或者录用后发现有犯罪记录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且该规章制度是通过**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过的,那么公司可以依据此规章制度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3. 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情形:如果员工的犯罪行为影响到其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导致无法正常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其犯罪行为给公司的声誉、利益等造成了严重损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也可以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