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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的不申报债权是否可以起诉

余明扬 律师
余明扬 律师

四川漫江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刑事案件, 公司事务,

公司破产时不申报债权也有可能可以起诉,但存在一定限制和条件,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公司破产的不申报债权是否可以起诉

1. 正常情况下需先申报债权:在公司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这是破产程序的基本要求,通过申报债权,管理人可以对债权进行登记、审查和确认,从而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如果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可能会影响其在破产程序中的权益行使。

2. 未申报债权仍可起诉的情形: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但是,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如果债权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仍可补充申报,并且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主张自己的债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超过了申报期限,债权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

3. 起诉的限制:若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且在破产财产已经分配完毕后才想起主张债权,此时其起诉可能面临败诉风险,因为破产程序已经终结,可供分配的财产已分配完毕,无法再保障该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公司破产的不申报债权是否可以起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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