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混同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和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一人。
合同混同的形式是什么?
1. 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这是合同混同最为常见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例如,企业之间的合并。假设A公司对B公司享有一笔债权,之后A公司与B公司进行了合并,合并后成为一个新的主体,此时原来A公司的债权和B公司的债务就同归到了这个新主体身上,债权债务关系因混同而消灭。再比如自然人之间,若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债务人,也会导致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合同关系消灭。
2. 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一人: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当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一人时,也会发生混同。例如,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乙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之后乙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和抵押权就同归乙一人,抵押权因混同而消灭。
混同的发生会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除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况外,合同关系一旦混同,相关的权利义务即不复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