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犯监外杀人是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不存在正常的“取保”情况。应立即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重新收监、调查犯罪事实、依法追加新的罪名和刑罚等,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安全。
无期徒刑犯监外杀人取保该怎么办
1. 立即重新收监:当发现无期徒刑犯在监外杀人后,相关司法机关应迅速将其重新收押至监狱等监管场所。因为其监外执行的条件已经严重违背,监外杀人这一行为表明其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不能再处于监外的相对自由状态。
2. 展开全面调查: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要对杀人案件展开深入、全面的调查。收集现场证据,询问证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等,以确定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犯罪动机等。例如,要确定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等特殊情形,以及犯罪嫌疑人在杀人过程中的具体行为细节。
3. 依法追加罪名:根据调查结果,司法机关会以故意杀人罪等相关罪名对该无期徒刑犯提起公诉。由于其本身是无期徒刑犯,在监外又实施了严重的犯罪行为,新罪与旧罪会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结果通常会使犯罪人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4. 审查监外执行的合法性:对该无期徒刑犯之前获得监外执行的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存在违规操作,例如通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监外执行,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 保障诉讼权利:在整个司法程序中,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包括为其提供辩护律师等。让其能够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自我辩护,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的程序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等内容,保障司法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