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证据提交的要点包括明确提交时间、保证证据真实性与合法性、注重证据关联性、规范证据形式等。
专利无效宣告证据提交有啥要点
1. 提交时间: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证据,否则可能面临不被采信的风险。若在该期限后有新证据,需说明逾期理由,且只有在符合特定情形(如属于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时,才有可能被接受。
2. 证据真实性与合法性: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来源合法。例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即便对无效宣告有利,也不能被采用。对于一些电子证据,要确保其未被篡改,并且能证明其来源的可靠性。
3. 证据关联性:所提交的证据要与专利的有效性密切相关。比如,若要证明专利不具备新颖性,需提供能直接对比该专利技术特征的现有技术证据,像公开出版物、在先公开使用的相关资料等,且证据中的技术内容应能清晰显示与涉案专利存在相同或实质性相同的部分。
4. 证据形式规范:不同类型的证据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对于外文证据,一般需要提供中文译文,译文内容要准确完整。对于证人证言,证人最好能出庭作证,若不能出庭,书面证言需符合一定的格式和要求,包括证人身份信息、作证内容、签名等。
5. 证据组合与证明力:有时单一证据难以充分证明专利无效,需要将多个证据进行合理组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要考虑每个证据的证明力大小,优先提交证明力强的证据,如经过公证的书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
《专利审查指南》对证据的提交、审查等方面也有详细的规定,如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审查标准,以及不同类型证据的具体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