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伤认定书后,接下来一般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协商或申请仲裁、诉讼等程序。
工伤认定书拿到之后该怎么做
1. 确认认定书的效力和内容:首先要仔细查看工伤认定书的内容,包括认定的工伤事实、认定依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通常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就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等。劳动能力鉴定主要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3. 根据鉴定结果协商赔偿:如果鉴定有伤残等级,就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赔偿事宜,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4. 协商不成的处理: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