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工伤鉴定不符评残标准,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也可对鉴定过程进行审查,还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工伤鉴定不符评残标准咋办
1. 申请再次鉴定:对初次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再次鉴定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因为再次鉴定是由更高级别的鉴定机构进行,其专业水平和资源可能更丰富。
2. 审查鉴定过程:要仔细审查鉴定过程是否存在程序违法、鉴定人员不具备资质等问题。例如,鉴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鉴定,是否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等。如果发现存在这些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重新进行鉴定。
3. 协商赔偿事宜:即使不符评残标准,受伤职工依然可以享受一些工伤保险待遇,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争取合理的赔偿。在协商过程中,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
4.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对鉴定结果和协商结果都不满意,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免费的律师服务,帮助职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