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后财产继承顺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情况。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老人死后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
1. 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愿。如果老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了财产由某个或某些继承人继承,或者将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或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是被继承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由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这种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2. 法定继承顺序: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之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当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 特殊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