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约定一般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
娃娃抚养权和抚养费约定有效吗
1. 有效情形: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娃娃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约定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该约定通常是有效的。例如,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抚养费,这种约定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无效情形:如果约定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那么该约定可能无效。比如约定免除一方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导致孩子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这种约定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约定来免除。如果约定是在一方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形下签订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 变更情形:即便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约定有效,但在后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可以进行变更。例如,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或者孩子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那么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或调整抚养费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