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担保人签名划掉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若债权人单方面划掉,一般担保关系仍可能存在;若经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三方协商一致划掉,则担保关系解除,该部分担保条款无效。
借条担保人签名划掉了有效吗
1. 债权人单方面划掉签名:通常情况下,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约定。如果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擅自将担保人的签名划掉,从法律角度看,这一行为不能当然地认定为免除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因为担保责任的免除一般需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法律程序。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原本基于担保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并不会因为债权人的单方划掉行为而自动消失。例如,甲向乙借款,丙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之后乙未经丙同意划掉丙的签名,当甲无法按时还款时,丙仍可能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2. 三方协商一致划掉签名:当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解除担保关系并划掉担保人签名时,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的相关条款就会失去效力。因为三方的协商一致代表着对原担保合同的变更,各方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同意终止担保关系。比如,甲向乙借款,丙提供担保,之后三方经过协商,认为丙不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于是在借条上划掉丙的签名,此时丙就无需再承担担保义务。
3. 存在其他证据证明担保关系解除:即使没有划掉签名,但如果有其他书面协议、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已经明确表示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那么担保关系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解除。反之,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担保关系解除,仅划掉签名也不能直接认定担保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