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关停企业通常需要对职工进行补贴。当企业因环保问题被关停,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提前解除,企业一般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职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环保关停企业职工补贴有吗?
1. 经济补偿的法律性质:企业因环保关停而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遭受损失的一种弥补,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同时也是对劳动者以往为企业付出的劳动的一种认可和回报。
2.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 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果企业在关停过程中,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未提前通知职工、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等,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企业在关停前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协商结果确定补偿的方式和金额,但该协商结果不得低于法定的经济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