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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合理能否申请撤销

吴晓燕 律师
吴晓燕 律师

四川泽珲律师事务所

擅长:综合咨询, 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合同不合理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申请撤销。

合同不合理能否申请撤销

1. 显失公平的情况:如果合同存在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那么受损害方有权申请撤销合同。例如,一方当事人在突发经济困境急需资金时,另一方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其重要资产,这种合同就可能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

2. 重大误解的情况:若当事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标的、质量、数量等产生了错误认识,并且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订立了合同,同时这种误解造成了较大损失,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撤销合同。比如,将普通的瓷器误认为是珍贵的古董而签订购买合同,就属于重大误解。

3. 欺诈、胁迫的情况: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或者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例如,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重大瑕疵,诱导消费者签订购买合同,消费者可以因欺诈而申请撤销。

4. 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不合理能否申请撤销(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了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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