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诉讼期限一般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法院审理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的审限,简易程序通常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二手房买卖诉讼期限时间多久结束
1. 诉讼时效方面:在二手房买卖中,当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需要在一定时间内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这意味着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具体的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在三年内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那么对方就可能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权利人的胜诉权可能会受到影响。例如,卖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方在接收房屋时就发现了该问题,此时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 法院审理期限方面:
(1)简易程序: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是为了快速解决一些相对简单的纠纷,提高司法效率。
(2)普通程序:对于案情较为复杂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法院通常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