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同意的录音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证据。
未经本人同意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1. 合法性判断: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录音的取得方式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比如没有通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安装窃听器等非法手段获取录音,那么该录音就具有合法性。例如在公共场合或者在自己有权进入的场所进行的录音,通常不被认为是非法取得。
2. 真实性考量:录音需要是真实的,不能经过剪辑、篡改等。如果对方对录音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可能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定录音是否完整、未被修改。比如在一些经济纠纷中,一方提供的双方谈话录音,另一方认为录音有剪辑,这时就可能需要专业鉴定来确定其真实性。
3. 关联性分析:录音内容必须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能够证明案件中的某些事实。比如在一个合同纠纷中,录音内容需要涉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等相关事项,才能对案件起到证明作用。如果录音内容与案件毫无关联,即使录音是合法、真实的,也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
4. 证明力大小:即使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其证明力的大小也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单独的录音证据可能证明力相对较弱,需要其他证据进行佐证。例如在一个民间借贷纠纷中,仅有未经本人同意的双方关于借款的录音,还需要有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来增强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