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起诉员工泄密需满足一定条件才会被立案,主要涉及商业秘密的认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等方面。
公司起诉员工泄密的立案标准是啥
1. 商业秘密的认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公司需证明其拥有的信息符合这些特征。例如,技术信息可能是独特的生产工艺、配方等;经营信息可能是客户名单、销售策略等。只有当这些信息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时,才能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2. 员工存在泄密行为:公司要证明员工有违反保密约定或法律规定,将商业秘密披露给他人或不正当使用的行为。比如,员工擅自将公司的客户名单提供给竞争对手,或者将公司的技术资料拷贝带走并用于其他公司的项目等。
3. 损失程度:根据相关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这里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因商业秘密泄露导致的产品销量下降、利润减少等;间接损失如为了挽回损失而进行的调查费用、重新研发费用等。
4. 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情况下,员工需要存在主观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的情形,或者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商业秘密泄露。如果员工是因为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商业秘密泄露,可能不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三)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