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四个女孩的抚养权归属会综合诸多因素,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可能将孩子抚养权判归一方,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将抚养权进行合理分配,由父母双方分别抚养部分孩子。
一个家四个女孩离婚怎么判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更能满足孩子的需求。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父亲。
2. 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主要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资源等方面。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会在争取抚养权时更有优势。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尽量不改变孩子熟悉的生活环境,以减少对孩子成长的影响。
3.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此时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法院会通过与孩子沟通等方式了解其意愿,并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4. 其他因素:如果父母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可能会被认为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更倾向于另一方。如果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