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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材料律师认可吗

周兰 律师
周兰 律师

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一般情况下,律师会认可公证材料。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在特定情形下律师也可能对公证材料提出质疑。

公证材料律师认可吗

1. 通常认可的原因:公证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构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经过公证的材料在形式和内容上都经过了一定的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有一定的保障。例如,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审查,所以律师通常会认可其证明效力,并在相关法律事务中作为重要的证据来使用。

2. 可能提出质疑的情况:虽然公证材料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并非绝对不可质疑。如果律师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公证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公证材料的内容与客观事实明显不符,律师可能会对其提出质疑。比如,有证据表明公证时遗嘱人受到了胁迫、欺诈,或者公证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等。此时,律师可能会通过申请复查、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3. 司法实践中的态度:在司法实践中,公证材料一般会被法院优先采信,但如果对方当事人能够提供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法院也不会仅凭公证材料作出裁判。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会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公证材料的证明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认可和使用该公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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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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