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政府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的法律服务,找法律援助律师无需付费。
法律援助找律师怎么付费
1. 法律援助的性质: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救济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能够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确保他们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2. 免费服务内容:法律援助律师会为受援人提供多种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在整个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不需要向法律援助律师支付任何费用,如律师费、服务费等。
3. 经费保障:法律援助所需的经费主要由政府财政承担。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等方式,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以确保法律援助机构能够正常运转,律师能够为受援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也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但这并不改变法律援助免费的性质。
4. 违规收费的后果:如果法律援助律师违规向受援人收费,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司法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违规律师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提供下列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一)法律咨询;(二)代拟法律文书;(三)刑事辩护与代理;(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五)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六)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一)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二)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三)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四)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五)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经被撤销;(六)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七)受援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法律援助;(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二)接受指派后,不及时安排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或者拒绝为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提供支持和保障;(三)纵容或者放任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或者擅自终止提供法律援助;(四)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受援人支付法律服务费用;(五)未经法律援助机构批准,擅自终止提供法律援助;(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