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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让原告驳回离婚诉讼请求

彭小松 律师
彭小松 律师

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征地纠纷, 合同纠纷,

要让原告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可从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存在不适合离婚的客观情况以及通过调解协商等方面入手。

如何才能让原告驳回离婚诉讼请求

1. 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仍有感情。例如,提供双方过去温馨的照片、视频,证明曾经有过美好的回忆;提供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书信等,体现相互之间的关心和爱意;还可以让亲朋好友出庭作证,证明夫妻平时相处融洽,感情较好。

2. 指出存在不适合离婚的客观情况: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法院对离婚的判决。比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需要照顾,此时离婚可能会对患病方造成严重的生活困难;或者双方有未成年子女,离婚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并且可以提出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共同抚养方案等。

3. 积极进行调解协商:在诉讼过程中,法院通常会进行调解。可以在调解环节积极与原告沟通,表达自己不愿意离婚的态度,并且承诺改进自身存在的问题,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通过诚恳的沟通和协商,有可能让原告回心转意,从而主动撤回离婚诉讼请求。

4. 利用法律规定的特殊保护期: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可以以此为由请求法院驳回男方的离婚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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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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