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累计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算刑事案件,但各地区会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相应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累计诈骗金额达到多少算刑事案件
1. 一般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当诈骗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即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时,就达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
2. 地区差异: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所以不同地区对于达到刑事案件标准的诈骗金额可能存在差异。例如,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能会将“数额较大”的标准定得相对高一些;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标准可能会低一些。
3. 特殊情形:即便诈骗金额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但如果具有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形的,也可以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