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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杨媛媛 律师
杨媛媛 律师

重庆承业(绵阳)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 工伤事故,

对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时,赔偿方式和金额需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受害者的损失情况等来确定,一般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途径主要有协商、调解和诉讼。

对方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1. 确定事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比例,如一方全责、双方主次责、同等责任等,这是确定赔偿的基础。

2. 财产损失赔偿:如果事故造成车辆等财产损坏,责任方应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若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应赔偿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责任方也需赔偿。

3. 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受害者的受伤程度不同,赔偿项目有所差异。对于一般伤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造成伤残,除上述项目外,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若导致受害者死亡,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 赔偿途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按照协议履行。若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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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十七条对各项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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