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 正文

变更法人后可以撤销吗

黄志敏 律师
黄志敏 律师

福建格中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变更法人后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撤销。但撤销变更法人的操作需要遵循法定程序,且要满足相应条件。

变更法人后可以撤销吗

1. 可撤销的情形:如果法人变更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情形,那么是有可能撤销变更的。例如,在变更法人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同意变更法人的决定,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变更。又如,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同意变更法人,受胁迫方也可以请求撤销。重大误解则是指当事人对变更法人这一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存在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此时误解方也有撤销的权利。

2. 撤销的程序: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的请求。因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需要通过法定的公权力机关来行使,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随意撤销。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和判断。如果经审理认定确实存在可撤销的情形,会作出撤销变更法人的判决或裁决。之后,企业需要依据生效的判决或裁决,到相关的登记机关办理法人变更的撤销登记手续,恢复到变更前的状态。

3. 撤销的限制: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如果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同样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变更法人后可以撤销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免费问律师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