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 正文

外地离婚苏州可以办吗

杨媛媛 律师
杨媛媛 律师

重庆承业(绵阳)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 工伤事故,

外地人员能否在苏州办理离婚,需根据离婚方式判断。协议离婚通常需回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在苏州办理。

外地离婚苏州可以办吗

1. 协议离婚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夫妻双方户籍都不在苏州,是不能在苏州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双方需要回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 诉讼离婚情况:如果被告在苏州经常居住且居住时间达一年以上,原告可以在苏州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原告需要提供被告在苏州经常居住的证明,如居住证、居委会证明等,然后向苏州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外地离婚苏州可以办吗(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免费问律师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