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债权人并非束手无策,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债权人也可通过一些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最终可能实现债权的部分或全部清偿。
民间借贷没有财产执行怎么办
1. 核实财产状况: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通过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证券等财产进行调查。但可能存在一些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情况,债权人可以积极收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了解其是否有到期债权、投资收益等,并及时提供给法院。
2. 限制措施:即便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仍可对其采取限制措施。一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会对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二是限制高消费,例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以此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3. 司法拘留: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通过这种强制手段促使被执行人配合执行。
4. 执行和解:债权人可以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例如约定分期还款的方式,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宽限期,同时保障债权人能够逐步实现债权。
5.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与恢复执行:当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消灭,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