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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诉讼怎么收取诉讼费

黄明 律师
黄明 律师

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

擅长:综合咨询, 合同纠纷, 公司事务,

在日常生活中,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侵害时,行政赔偿诉讼成为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而在进行行政赔偿诉讼的过程中,诉讼费的收取问题备受关注。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经济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当事人是否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那么,行政赔偿诉讼到底是怎么收取诉讼费的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一、行政赔偿诉讼怎么收取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赔偿案件是不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这主要是考虑到行政赔偿诉讼的特殊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遭受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侵害时能够获得赔偿,恢复其合法权益。如果收取案件受理费,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维权的成本,使一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望而却步,不利于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也不利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不过,虽然行政赔偿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其他费用。例如,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如果当事人申请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如果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会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成本价核定。

同时,如果当事人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这虽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诉讼费,但也是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可能会产生的费用。

在行政赔偿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但这里要注意的是,这是上诉阶段针对整个行政诉讼的收费规定,并非专门针对行政赔偿部分。

行政赔偿诉讼怎么收取诉讼费(0)

二、行政赔偿诉讼费用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存在一些费用减免的情况。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是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是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是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如果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一是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二是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三是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四是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而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一是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二是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三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四是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进行审查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决定。这一系列的费用减免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保障,确保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也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赔偿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关于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如前面所述,行政赔偿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但对于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承担规则有所不同。

对于因鉴定、公告、勘验等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遵循“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例如,原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主张对受损财物的价值进行评估,那么评估费用就由原告先行支付给评估机构。这是因为提出主张的一方为了证明自己的诉求,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评估等手段来提供证据,所以相应的费用由其承担。

而对于因滥用诉讼权利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赔偿费用,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比如被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故意拖延举证期限,导致原告为应对额外支出了律师费用,那么原告提出的合理律师费用赔偿要求,法院可能会判决由被告承担。

在上诉阶段,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此时,如果上诉方胜诉,一般会由败诉方承担上诉费用;如果上诉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上诉费用数额;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上诉费用。

在行政赔偿诉讼费用承担方面,法院会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行为来确定费用的承担主体,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诉讼的公正和公平。

综上所述,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受理费一般不收取,但可能存在其他相关费用。同时,存在费用减免的情况以及明确的费用承担规则。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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