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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什么

李正 律师
李正 律师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劳资纠纷,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什么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是从犯罪的本质特征出发进行的规定。有些行为虽然在形式上具备了犯罪的某些特征,但由于其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不大,就不将其作为犯罪来处理。例如,偶尔的小偷小摸行为,数额极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不认定为犯罪。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不同,追诉时效也有所不同。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的执行。特赦令具有特别法的效力,一旦发布特赦令,被特赦的犯罪人就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侮辱、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这些犯罪需要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撤回告诉,司法机关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是基于犯罪人的行为和主观过错而产生的刑事责任,当犯罪人死亡时,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不复存在,也就无法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随着法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可能会有其他法律规定某些情形下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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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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