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 正文

法院公告费用由谁承担及收费标准

刘宇明 律师
刘宇明 律师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法院公告费用通常由原告方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其收费标准并不统一,会因公告方式、刊登媒体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法院公告费用由谁承担及收费标准

1. 费用承担主体:在诉讼程序中,一般是由原告先垫付法院公告费用。这是因为在案件开始时,需要通过公告的方式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等,而原告作为启动诉讼的一方,会先行处理公告事宜并支付费用。但从最终结果来看,根据诉讼费用负担的一般原则,公告费用会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 收费标准情况:法院公告收费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公告的收费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一方面,公告方式不同收费有差异。例如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的费用相对较低,而在报纸等媒体上刊登公告的费用会较高。另一方面,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报纸收费也不同。一般来说,***报纸的收费会高于地方报纸,一些大型都市报的收费也可能高于普通的地方报刊。公告内容的篇幅长短也会对收费产生影响,篇幅越长,收费可能越高。

3. 举例说明:在某些基层法院,在当地小范围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一个简单的送达公告,费用可能在几百元;而如果是在全国性的知名报纸上刊登涉及重大案件的公告,费用可能会达到数千元甚至更高。

法院公告费用由谁承担及收费标准(0)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免费问律师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