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主要包括有侵权事实、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只有同时满足这些要件,才会构成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样的
1. 有侵权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等行为。例如,未经作者许可,将其小说改编并拍摄成电影;或者直接复制他人的绘画作品用于商业宣传等。这种使用行为既可能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也可能侵犯了其财产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等。
2. 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其行为就具有违法性。比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形,在这些范围内使用作品不构成侵权。但如果超出了这些范围,如为了商业盈利目的使用原本应在合理使用范围内的作品,就属于违法行为。
3. 行为人主观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侵权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仍然实施该行为。例如,某出版社明知某作家的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却未经授权出版该作品。过失则是指侵权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一家公司在使用图片素材时,没有仔细审查图片的版权归属,导致使用了侵权图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