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检察院是否会起诉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通常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检察院会提起公诉;若存在法定不起诉情形,则不会起诉。
侵权构成犯罪检察院会起诉吗
1. 一般会起诉的情况:当侵权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且满足提起公诉的条件时,检察院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有明确的犯罪事实,侦查机关经过侦查,掌握了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侵权犯罪行为。例如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商标、专利等,且达到了犯罪的标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相应罪名的构成要件,不存在免责事由。
2. 可能不起诉的情况: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存在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等情形。法定不起诉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酌定不起诉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3. 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程序: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侵权犯罪案件,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等。通过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