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缴社保,员工可要求公司补缴,若因此遭受损失可要求赔偿,一般通过协商、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赔偿事宜。
公司欠缴社保如何处理赔偿员工
1. 要求补缴社保:公司欠缴社保,员工首先可与公司沟通,要求其为自己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社保费用的补缴能使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恢复,确保其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方面的保障连续性。
2. 赔偿失业金损失:若因公司欠缴社保导致员工无法正常领取失业金,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本可领取失业金,但因公司未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而无法领取,公司需按照当地失业金标准赔偿员工相应损失。
3. 赔偿医疗费用损失:在公司欠缴社保期间,员工若因病就医,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公司需赔偿员工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中本可由医保报销的部分。
4. 赔偿工伤待遇损失: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由于公司欠缴工伤保险费,导致员工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公司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员工支付各项费用,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
5. 赔偿生育津贴损失:对于女员工,若因公司欠缴生育保险费,使其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公司需赔偿员工应得的生育津贴金额。
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其责令公司补缴社保。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