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骗借钱不还可通过协商、申请支付令、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
朋友骗我借钱不还如何走法律途径
1. 保留证据:证据是走法律途径的关键。需保留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如借条,借条上应明确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等信息;转账记录,可证明款项的交付情况;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以及对方承认借款的事实。
2. 尝试协商:在采取法律手段之前,可以先与朋友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对方借款的事实和还款的要求,了解对方不还款的原因,尝试达成还款协议。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使用。
3. 申请支付令:如果朋友承认借款事实,但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证据。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在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提起诉讼:若协商不成且支付令无法实现债权,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和对方未还款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判决。
5.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