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还钱,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包括财产被进一步处置、被采取限制措施、承担刑事责任等。
法院强制执行还不还钱会怎样
1. 财产进一步处置: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和处置。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车辆、房屋等不动产和动产。如果被执行人有到期债权,法院还可以向相关的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要求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2. 限制措施:一是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被执行人将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二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赖”名单,这会对被执行人的信用产生严重影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三是限制出境,对于需要出境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防止其逃避执行。
3. 罚款、拘留: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4. 刑事责任: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