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分为两个档次,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 基本量刑档次: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就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这种情况下,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重大安全事故”,通常是指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例如,建筑物倒塌造成多人受伤或死亡,或者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等。
2. 加重量刑档次:当出现“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时,量刑会加重。对于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一般包括造成多人死亡、特别重大的财产损失、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责任主体:该罪的责任主体是单位,但处罚的是直接责任人员。这些直接责任人员可能是建设单位的负责人、设计单位的设计师、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等,他们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从而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