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店不开了钱拿不到,需要先明确钱的性质,如工资、货款、借款等,然后通过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老板店不开了我钱拿不到怎么办
1. 确定钱的性质和证据收集:首先要明确这笔钱是工资、货款、借款还是其他类型的款项。如果是工资,要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若是货款,需保留合同、送货单、对账单等;借款则要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是维权的基础,充足的证据能增加维权的成功率。
2. 与老板协商:尝试与老板取得联系,了解店铺关闭的原因以及未支付款项的情况。以平和的态度沟通,询问支付计划,争取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有时候老板可能确实遇到了困难,通过协商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同时也保留了双方友好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3.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是工资问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责令老板支付工资。若是涉及消费纠纷等,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反映,寻求帮助。
4.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对于工资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程序相对简便快捷,能在一定时间内作出裁决。如果是其他经济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较为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