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情感和现实行为角度,小孩可能会出现不认亲妈的情况,但从法律层面,这种“不认”并不能改变亲子关系以及亲妈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离婚了小孩不认亲妈可以吗
1. 情感与现实因素:在离婚后,小孩不认亲妈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比如亲妈在离婚后与小孩相处时间极少,缺乏陪伴和情感交流,小孩可能会在情感上与亲妈疏远,从而出现不认亲妈的表现。又或者在离婚过程中存在一些矛盾冲突,小孩受到一方引导或影响,对亲妈产生误解和抵触情绪,也可能导致不认亲妈。
2. 法律层面的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亲妈对小孩依然享有法定的权利,如探视权,有权定期看望小孩,了解小孩的生活、学习等情况。同时,亲妈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小孩的生活和教育等需求。即使小孩不认亲妈,这种基于血缘的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法改变的。
3. 未来可能的变化:小孩在成长过程中认知和情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小时候不认亲妈,随着年龄增长、心智成熟,可能会重新认识和接纳亲妈。而且亲妈也可以通过积极改善与小孩的关系,增加相处时间,给予关爱等方式,来修复与小孩之间的情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