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受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员工受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
1.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员工在工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以及相关福利待遇。这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例如,员工小王每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每月还有固定的绩效奖金1000元以及交通补贴200元,那么在他受工伤期间,单位应按照每月6200元的标准向他发放工资。
2. 支付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比如小李因工伤导致腿部骨折,正常情况下他的停工留薪期可能就是6 - 12个月,如果他的伤情恢复较慢,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延长12个月。
3. 特殊情况: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受伤期间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以便更好地恢复健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