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保险公司的。
刑事附带民事能起诉保险公司么
1. 交强险情形:在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根据相关规定,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因为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和公益性,其目的是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及时的赔偿。例如,在交通肇事罪案件里,犯罪嫌疑人驾车撞人致其重伤或死亡,受害人或其家属就可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2. 商业险情形:商业险的情况相对复杂。一般来说,如果刑事犯罪行为属于商业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并且不存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那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可以起诉保险公司。比如,在一些涉及财产损害的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而其投保了相关的财产商业险,受害人可以尝试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但如果犯罪行为属于保险合同明确约定的免责情形,如故意犯罪导致的损失等,保险公司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此时起诉保险公司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3. 诉讼程序要求:要起诉保险公司,需要遵循相应的诉讼程序。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并明确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这些法律规定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起诉保险公司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