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时限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一般在10日至60日之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时限是多久
1. 无需检验、鉴定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 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而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从事故发生到责任认定书作出最长可能达65日。
3. 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可以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