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赌博中,起组织、领导作用或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通常会被认定为主犯。
在网上赌博怎么算主犯
1. 组织、策划、指挥赌博活动者:这类人员是网上赌博犯罪的核心人物。他们负责搭建赌博网站的架构,确定赌博的规则、流程和运营模式。例如,有人专门组织技术团队开发赌博软件,制定赌局的赔率、**方式等,并且指挥整个赌博活动的日常运作,包括安排人员进行客服、财务等工作,这种人往往会被认定为主犯。
2. 提供主要资金和技术支持的人:资金是网上赌博活动得以开展的基础,技术是保障其运行的关键。如果有人为赌博网站的建设、运营提供了大量的资金,用于购买服务器、推广宣传等;或者掌握核心技术,负责维护赌博网站的稳定性、安全性,防止被查处等,他们在犯罪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也会被认定为主犯。
3. 在犯罪中获利巨大且起主要作用的人:有些参与网上赌博犯罪的人员,通过赌博活动获取了巨额的非法利益,并且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积极参与、发挥了主要的推动作用。比如,他们积极招募赌客、组织赌局,对赌博活动的扩大和持续起到了关键作用,这类人也通常会被认定为主犯。
4. 对其他参与者有支配权的人:在网上赌博的犯罪团伙中,如果有人能够对其他参与者进行指挥、管理,决定他们的工作任务和报酬分配等,处于支配地位,那么这个人也会被认定为主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