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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怎么算

洪宏波 律师
洪宏波 律师

福建金方正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在日常生活中,人身损害事件时有发生,小到交通事故中的擦伤碰撞,大到工伤事故里的严重伤残。而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费是一项重要的赔偿项目,它关系到受害者在受伤期间因无法正常工作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能否得到合理补偿。那么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究竟该怎么算呢?这是许多受害者及其家属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了解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不仅能让受害者在索赔时心中有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怎么算

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首先来看误工收入的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收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例如,受害人每月工资收入为 8000 元,因受伤请假 2 个月,期间单位停发工资,那么这 2 个月减少的 16000 元收入就是误工收入。如果受害人是企业经营者,其误工费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受市场行情、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受害人从事装修行业,但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明,那么就可以参考当地装修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确定误工收入。

再看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例如,受害人在 3 月 1 日受伤,5 月 1 日定残,那么误工时间就是从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举个例子,小李是一名快递员,月平均收入 6000 元。他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医生建议休息 3 个月,期间他无法正常送快递,收入减少。那么他的误工费就是 6000×3 = 18000 元。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怎么算(0)

二、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计算需要哪些证据

在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时,相关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它是确定误工收入和误工时间的关键依据。

1. 收入证据。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据。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重要文件,它能明确受害人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信息。工资条或银行工资流水则能直观反映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情况,通过工资条上的明细或者银行流水的入账记录,可以确定受害人的工资发放金额和时间。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也必不可少,证明中应详细说明受害人因受伤请假的时间以及在此期间单位扣发工资的情况。

2. 误工时间证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是确定误工时间的重要依据。病历记录了受害人的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诊断证明明确了受害人的伤情和需要休息的建议,休假证明则具体说明了休假的时长。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还需要提供伤残鉴定报告,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 其他证据。如果受害人从事一些特殊行业,还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行业的资质证书、从业证明等,以证明其从事的行业和收入水平。例如,受害人是摄影师,需要提供摄影师资格证书和相关拍摄业务合同等,来证明其收入情况。

以小张为例,他在工地受伤,为了索赔误工费,他向法院提供了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一年的银行工资流水、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等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支持了他的误工费索赔请求。

三、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计算的特殊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的计算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1. 退休人员的误工费。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已经领取养老金,不再有工资收入。但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仍在继续工作,有实际的劳动收入,因人身损害导致其收入减少的,同样可以主张误工费。比如,退休教师王老师退休后在一家培训机构授课,每月有 5000 元收入,因交通事故受伤休息 1 个月,培训机构停发了当月工资,那么王老师就可以要求赔偿这 5000 元的误工费。

2. 未成年人的误工费。未成年人通常没有劳动收入,原则上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但如果未成年人从事一些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劳动,如参加一些商业演出、发表作品获得报酬等,因人身损害导致其无法继续从事这些活动而减少的收入,可以作为误工费进行赔偿。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未成年人的实际劳动收入情况。

3. 护理人员的误工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在人身损害赔偿中通常以护理费的形式体现。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例如,护理人员小李月工资 5000 元,因护理受害人请假 1 个月,那么其误工费(即护理费)就是 5000 元。如果是雇佣护工,当地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是每天 200 元,护理 30 天,那么护理费就是 200×30 = 6000 元。

4. 节假日期间的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受伤时间正好处于节假日期间,是否计算误工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受害人原本在节假日期间有加班等额外工作收入,因受伤无法获得这些收入,那么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应计入误工费。但如果受害人节假日正常休息,不存在额外收入减少的情况,一般不计算这期间的误工费。

综上所述,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在实际索赔过程中,要准确计算误工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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