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主从银行拿出他项权证后可以办理注销手续。
二手房房主从银行拿出他项权证后可以注销吗?
1. 他项权证的性质及注销的前提: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通常是房主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时办理的。当房主还清银行贷款,意味着债务已经履行完毕,银行的抵押权也随之消灭,此时就具备了注销他项权证的前提条件。从银行拿回他项权证,就是办理注销手续的重要步骤之一。
2. 办理注销的流程:房主从银行取得他项权证后,还需要银行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贷款结清证明等。然后房主携带本人身份证、他项权证、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注销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办理他项权证的注销手续,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注销该抵押权的记载。
3. 注销的意义:办理他项权证注销后,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再受到抵押权的限制,房主可以自由地对房屋进行买卖、赠与等处分行为。否则,在他项权证未注销的情况下,房屋的交易等行为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当房主还清银行贷款,主债权消灭,银行的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所以可以办理他项权证的注销。同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房主在还清贷款后申请他项权证注销,符合可以单方申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