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帮信罪有可能被认定为无罪。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构成要件,若确实不知情,则不满足该主观要件,存在无罪的可能性。
不知情帮信罪可以是无罪吗
1. 帮信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根据法律规定,帮信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如果行为人完全不知情,即缺乏犯罪的故意,那么就不符合帮信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2. 司法实践中对“不知情”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知情”不能仅依据行为人的口供。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对象、交易方式、报酬情况等。例如,行为人虽然未明确知晓对方实施犯罪,但结合行为人的知识水平和具体情况,应当知道对方可能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那么仍可能被认定为“应知”,从而构成犯罪。但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不可能知晓对方的犯罪行为,则可认定为“不知情”。
3. 无罪的可能性及后续处理:若能证明行为人不知情,那么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能会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法院可能会判决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