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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谁来承担

刘美香 律师
刘美香 律师

福建法森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的责任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可能由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等承担。

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谁来承担

1. 承运人承担责任的情况:在货物交付承运人后,通常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承运人有义务安全、及时地将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例如,在公路运输中,货车司机因驾驶不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货物损坏,此时承运人就要对货物的损失负责。

2. 免责情形:如果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货物被浸泡损坏,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承运人可免责;像水果在运输过程中的正常腐烂损耗,承运人也无需担责。

3. 托运人承担责任的情况:若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存在过错,如未按照规定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或者隐瞒货物的危险性质等,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那么托运人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例如,托运玻璃制品却未做好足够的防护包装,致使运输中玻璃破碎。

4. 收货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收货人在提货时,有检验货物的义务。如果收货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情况提出异议,一般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但如果收货人在接收货物后,因自身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则由收货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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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一条 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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