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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赔偿的工资怎么办

杨媛媛 律师
杨媛媛 律师

重庆承业(绵阳)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 工伤事故,

在工作中,工伤是一个让劳动者及其家庭都颇为担忧的问题。一旦遭遇工伤,不仅身体承受痛苦,还可能面临经济上的困境。而工伤认定后的赔偿工资问题,更是众多劳动者关注的焦点。它关系到受伤劳动者在养伤期间的生活保障以及后续的权益维护。那么,当遇到工伤认定赔偿的工资问题时,究竟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赔偿的工资怎么办

当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赔偿工资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所获得的工资收入以及相关福利。例如,职工小张每月固定工资为 5000 元,还有绩效奖金平均每月 1000 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单位应按照每月 6000 元的标准向他支付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比如小李因工伤导致腿部骨折,停工留薪期最初确定为 10 个月,在这 10 个月内单位正常发放工资。但 10 个月后小李伤情仍未完全恢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又延长了 8 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之后小李评定了伤残等级,就开始按照伤残等级对应的标准享受伤残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赔偿工资,职工可以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改正。若用人单位仍拒不支付,职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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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认定赔偿工资的计算标准

工伤认定赔偿工资的计算标准较为复杂,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对于实行计时工资制的职工,原工资一般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 12 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例如,职工小赵在受伤前 12 个月的工资分别为 4500 元、4800 元、5000 元等,将这 12 个月的工资总和相加,再除以 12,得出的平均数就是他工伤赔偿工资的计算基数。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职工,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 12 个月的平均月计件工资计算。如果职工从事的工作具有季节性或者临时性特点,工资收入不稳定,那么可以参照同行业、同岗位的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赔偿工资标准。比如小王是一名计件工人,他的工资根据生产的产品数量计算。在受伤前 12 个月,他有时月工资能达到 7000 元,有时只有 3000 元,通过计算这 12 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来确定赔偿工资。

在计算工伤赔偿工资时,还需要考虑加班工资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因为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这期间职工没有加班的情况。但如果职工的工资结构中包含加班工资且是固定的一部分,那么在计算原工资时也应将其纳入。

三、工伤认定赔偿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怎么办

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工伤认定赔偿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的情况。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导致的。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在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时,故意少报职工的工资基数。例如,职工小刘实际月工资为 8000 元,但单位在缴纳工伤保险费时按照 5000 元的基数申报。当小刘发生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计算出来的赔偿工资就会低于他的实际工资。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单位补足差额部分。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职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的工资申报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少报工资的行为,会责令其改正,并要求其按照实际工资标准补足工伤赔偿工资的差额。

也有可能是计算错误导致赔偿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比如在计算平均工资时出现错误,或者对赔偿工资的计算标准理解有误。这时职工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咨询,要求其重新核算赔偿工资。同时,职工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后的赔偿工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工资的支付、计算标准以及与实际工资不符时的处理等。劳动者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遇到问题时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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