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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责方能要求赔偿什么

杨媛媛 律师
杨媛媛 律师

重庆承业(绵阳)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 工伤事故,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对于无责方来说,在遭遇交通事故后,了解自己能够要求哪些赔偿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也影响着后续的生活和经济状况。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交通事故无责方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

一、交通事故无责方能要求赔偿什么

交通事故无责方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两方面。

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财产损害赔偿方面:

1. 车辆维修费用:如果车辆在事故中受损,无责方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车辆维修的费用。维修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为准,需要提供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等证据。

2. 车辆贬值损失:在一些情况下,车辆即使经过维修,其市场价值也会因为事故而降低。无责方可以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评估,并要求责任方赔偿。不过,目前对于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不同地区的法院判决可能有所不同。

3. 车载物品损失:如果车上的物品在事故中损坏,无责方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物品的实际价值。需要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物品价值的证据。

4. 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因车辆损坏无法继续使用,无责方在车辆维修期间需要使用替代性交通工具,如租车等,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

交通事故无责方能要求赔偿什么(0)

二、交通事故无责方要求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无责方要求赔偿一般要经过以下流程。

1. 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122报警电话,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确定事故责任。同时,保险公司会安排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定损。

2. 收集证据:无责方要注意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车辆维修发票和清单、物品损失的相关证据等。这些证据是要求赔偿的重要依据。

3. 与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在收集完证据后,无责方可以与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可以先尝试与责任方直接沟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责任方购买了保险,也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4. 申请调解:如果协商不成,无责方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按照调解书履行赔偿义务。

5. 提起诉讼: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无责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和责任方的过错。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在整个赔偿流程中,无责方要保持冷静,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进行操作。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以免影响自己的赔偿权益。如果对赔偿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得更准确的指导。

三、交通事故无责方赔偿不足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即使确定了无责方和责任方,也可能会出现无责方赔偿不足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责任方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或者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不足以覆盖无责方的全部损失。

当遇到赔偿不足的情况时,无责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了解责任方的财产状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了解责任方的财产情况,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如果责任方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无责方可以在获得法院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责任方的财产。

2. 追加其他赔偿主体:有时候,除了直接的责任方外,可能还有其他主体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如果车辆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事故发生,车辆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无责方可以通过调查和法律途径,追加这些可能的赔偿主体,以增加获得足额赔偿的可能性。

3. 利用自己的保险:如果无责方自己购买了相关的保险,如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自己的保险公司在赔偿后,会取得代位求偿权,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4. 申请救助基金:在一些情况下,无责方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基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无责方的经济压力,用于支付抢救费用、丧葬费用等。申请救助基金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和程序,无责方可以向当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咨询具体情况。

5. 寻求社会援助:如果无责方因为赔偿不足而面临生活困难,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慈善机构等寻求社会援助。这些机构可能会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或其他形式的支持。

总之,交通事故无责方在遇到赔偿不足的情况时,要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尽可能地争取获得足额的赔偿。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无责方在人身和财产方面都有相应的赔偿权益可以主张,同时要清楚要求赔偿的流程以及在赔偿不足时的应对办法。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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