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民事纠纷时有发生,当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很多人会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诉讼就会涉及到诉讼费的问题,这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点。诉讼费的多少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经济成本,还可能影响到当事人是否选择诉讼以及如何进行诉讼的决策。那么,民事赔偿诉讼费大概有多少呢?接下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民事赔偿诉讼费大概有多少
民事赔偿诉讼费的收取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并且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有所差异。
对于财产类民事赔偿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它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具体标准如下: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诉讼请求的金额是30万元,那么诉讼费的计算就是:1万元以下的部分是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是(10万 - 1万)×2.5% = 2250元,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是(20万 - 10万)×2% = 2000元,20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是(30万 - 20万)×1.5% = 1500元,总共就是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对于非财产类民事赔偿案件,如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民事赔偿诉讼费由谁承担
民事赔偿诉讼费的承担规则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诉讼费的承担有特别规定。例如,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是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事项,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时未预交诉讼费,经人民法院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对于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三、如何降低民事赔偿诉讼费
当事人如果想要降低民事赔偿诉讼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可以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因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在起诉时,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适用简易程序。
尽量通过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争取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对方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然后申请撤诉,这样就能减少一半的诉讼费支出。
合理确定诉讼请求金额。在提起诉讼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计算赔偿金额,避免过高或者过低提出诉讼请求。过高提出诉讼请求会导致多交不必要的诉讼费,过低提出又可能无法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对自己的主张有充分的证据支持,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减交、缓交或者免交诉讼费。例如,当事人是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等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司法救助。
综上所述,民事赔偿诉讼费的多少根据案件类型和诉讼请求金额等因素而定,同时诉讼费的承担也有相应规则,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一些方法降低诉讼费。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